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同意,市口腔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招聘职位、人数以及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表。
(三)应聘报名者须如实填报本人情况,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四)符合应聘条件者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可到镇江市口腔医院直接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报名邮箱(wxt1970@163.com);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 3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镇江市运河路81号,镇江市口腔医院。
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下载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xxgk/clxz/fgzcc/),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职位的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受理人员应按要求加强资格初审工作。终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面试或录取资格。
三、专业考试
考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考试方式为面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操作)。
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操作)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操作)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口腔医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一次性递补。因口腔职业的需要,乙肝病毒携带者(表抗阳性),肢体活动有碍口腔诊疗操作等将不予录用。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公示后,市口腔医院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镇江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1-85581386(市口腔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1--88912898(市卫生局监察室)
0511--84435070(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11--88912868(市卫生局人事处)。
附:镇江市口腔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
镇江市口腔医院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