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便民服务措施
1、全年实行无节假日门诊;
2、一楼设置“一站式”服务台,由专职人员负责预分诊及导医服务,医院在节假日设置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协调和解决突发问题,及时有效为患者排忧解难;
3、全体医务人员着装统一,挂牌上岗,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实行青年文明号,共产党员示范岗服务;
4、门诊大厅设院内专家及全院医生介绍牌板,患者可点名挂号;
5、在门诊大厅设医院和各科室位置图,各科指示标记,规范、明显、准确;
6、每楼层设一台饮水机,免费提供开水及一次性口杯,方便患者使用;
7、实行收费透明化,病人对收费有异议时,必须在7天内妥善解决;
8、对所有病人一律实行“一人一机、一用、一消毒”;
9、医院设行风投诉箱,意见本;
10、残疾人、孕妇、现役军人、70岁以上患者可优先安排就诊、检查;
11、药房免费为患者提供装药用塑料袋;
12、护士帮助患者服药,做到重病人到口,轻病人到手;
13、化验检查报告单有中文注释,注明项目值;
14、检验科将住院患者检查报告单送到科室;
15、为患者开处方前,至少介绍两种以上相同功效的药品,以供患者选择;
16、各楼层候诊区安装电视、便于患者在轻松的环境中候诊;
17、各楼层设有分诊台,负责分诊及导医服务;
18、特殊科室(正畸科、修复科)就诊周期比较长,实行电话预约制度;全院提供预约挂号服务,有电话预约及现场预约等;
19、在儿童门诊、正畸科候诊室专设置了写字桌椅,以便于儿童患者在候诊时写字、看书,体现人性化服务;
20、一楼、三楼各设有挂号、收费、一站式(一体式)服务,方便患者就诊,同时节省患者就诊时间;
二、惠民服务措施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镇政办发[2006]59号文件规定,和市民政局、市卫生局优抚对象医疗保健减免标准,提高惠民医院的工作质量,做好患者医疗的服务延伸,拓展惠民服务内涵,对贫困人群(民政部门和总工会认定核准的)实行减免优惠政策,简称“五免五减半三优惠”。
五免: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免收门诊注射费,免收住院诊疗费,免收医院基本医疗护理费。
五减半:床位费减免50%;
检查费减免50%(门诊、住院);
治疗费减免50%(门诊、住院);
手术费减免50%;
放射费减免50%。
三优惠:一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惠民医院”或“惠民病房”进行住院治疗时,其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减半收取;二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零售价格下降8%;三是因病致贫的特困病人视实际情况,将给予更大的医疗优惠。
2、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主动为贫困人群,社会医疗救助对象优惠减免医疗费用。对已参加各种医疗保险的特困人群必须先优惠减免,再按有关医保政策结算。
3、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分等级收费政策和医疗保险基金对患者的分级补偿政策,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4、认真落实“三合理”诊疗常规,规范医护人员的诊疗行为。坚持医疗信息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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