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管理医院院务公开的方式、内容和形式,便于职工和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
2.适用范围
全 院。
3.定 义(无)
4.职 责(无)
5.标准
5.1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实施产权、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5.2 向社会公开医院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5.3 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5.4 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5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5.6 医院应设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运行程序与体制,制订的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至少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要求。
5.7 医院应有专门机构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6.流程
按要求准备好公开资料→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以不同的形式公开→认真按照所公开的承诺办事→在公开过程中收集职工意见并改进工作→将公开后的资料建档保存备查。
7.表单(无)
8.相关文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