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市区建成区划定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卫计委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充分认识禁放烟花爆竹是改善大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利民之举、惠民之措,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应当增强大局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率先垂范、带头遵守《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喜事和节日。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劝导家人、朋友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做禁放工作的义务宣传员,使禁放规定和要求人人皆知,共同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城市环境。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主动担当尽责,积极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禁放志愿者活动,协同、配合开展禁放巡查看护等工作。当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时主动加以制止,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为减少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作出贡献。
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守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镇江,共享美好环境!
镇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