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镇江市口腔医院
根据市卫计委党委《关于推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的通知》(镇卫党发〔2017〕17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为有效开展“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党员身份意识、规矩意识、争先意识,把“先锋亮绩、积分管理”与医院“两学一做”学教教育、“双型党支部”创建工作相结合,激发党员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实施对象
医院所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在一定范围公示,可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三、实施时间
2017年3月—2017年12月
四、方法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进度等内容,3月*日前完成党员意见征集和集体讨论,3月*日前支委会集体研究讨论表决。
2.建立考评小组。成立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顾红政任组长,冯巧云、朱镇、章利峰、周文富任副组长,王晓涛、刘景跃、韦爱君、徐小路为考评小组成员。考评小组负责实时记录党员积分管理手册,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工作。
3.专题动员部署。3月*日前,在市卫计委党委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制定细则阶段( *月*日—*月*日)
1.理顺组织关系。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摸清党员分布、结构和状态,对在岗、借调、挂职、长病假等党员的各类情况进一步理顺、规范和处理处置,确保每一名党员均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
2.开展标准讨论。支委会召开专项会议,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相关文件要求,形成评分细则初稿。以党小组为单位,通过组织生活会、党群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评分细则进行认真讨论,提交修改意见。
3.制定评分细则。召开支部会议,对汇总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形成切合支部实际、党员充分认可的考核细则,并于*月*日前将评分细则报支委会审核通过后实施。
(三)亮绩评分阶段(*月*日—*月*日)
1.党员个人“亮绩”。 *月*日前,党员对照积分内容和评分细则,向所在党小组递交书面先锋承诺书,由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员对照承诺和日常参加活动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向党支部汇报个人积分情况。
2.考评小组“考绩”。考评小组对照党员个人自查自评,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逐项进行打分,并向党员本人反馈,党员对打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
3.群众参与“评绩”。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定党员积分的重要标尺,*月*日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听取群众对党员积分情况、考评情况的评价和意见。群众有异议的,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并视情况调整修正。
4.支部集体“定绩”。 *月*日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季度积分、贡献积分和群众评绩情况,对每位党员个人积分进行综合评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加强过程管理,对党小组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复核。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0日—12月31日)
1.全面分析总结。对党员积分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2.加强成果应用。加强党员积分应用,把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作为党组织实施预警和处理处置党员的基本参考。
五、组织领导
1.明确职责,加强管理。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各党小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把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将责任层层传递、层层落实到每个党员,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2.系统学习,深化教育。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贯穿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各环节,以党小组为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办法等,形成党员对基本义务、行为规范和先锋标准的普遍认同,营造党员主动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管理的良好氛围。
3.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中,各党小组要主动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善于发现积分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并向党支部进行反馈。同时,将本小组的好做法、好经验上报党支部,推进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