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5月21日中午,市口腔医院医务科组织开展《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项培训,全院临床医技科室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会邀请了镇江市城区医患纠纷调节中心主任王茜,培训会由医务科副科长沈硕主持。
王主任首先对镇江市城区医患纠纷调节中心2017年度调节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接着对医患纠纷的本质和存在的原因、医患纠纷处理和解决的途径以及目前医患调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最后,医务科沈科长表示条例已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项《条例》实施的意义,一方面对正常医疗秩序和临床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起到了有效保障作用,同时对患者的合法权益也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