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房时间
不定期检查(每周至少1次)
二、查房范围
医院临床科室、分院
三、查房形式
明查与暗查相结合
三、参加人员
院领导1名,办公室(一)(二)、监审科、医教科、护理部、财务科负责人。
四、查房程序及要求
1.了解、发现临床科室、分院出勤、卫生、医疗、护理、经济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2.对临床科室、分院提出的问题现场办公,若不能现场解决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办结;
3.院领导提出工作要求;
4.监审科负责做好查房记录,并移交和督办临床科室、分院反映问题及意见建议的解决。
5.监审科牵头做好临床科室、分院反映问题的落实反馈以及行政查房中发现的临床科室、分院问题整改情况工作。
行政查房反映问题及意见建议移交
处理督办单
移交职能部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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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问题及意见建议的
临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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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办理的
主要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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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办理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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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意见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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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意见建议解决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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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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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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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结果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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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主任∕护士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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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办公会
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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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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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查房排班表
一班 冯巧云 王晓涛 陈 香
二班 章利峰 徐志扬 贺 黎
三班 冯巧云 沈 硕 景欢欢
四班 章利峰 徐小路 张严萍
行政查房要求和形式
1.不定期检查,每周至少一次;
2.班次采取轮转式,以周为单位,上一班查完自动交下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