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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市口腔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21    浏览次数:13573

    1.目的

    规范管理医院院务公开的方式、内容和形式,便于职工和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

    2.适用范围

    全 院。

    3.定 义(无)

    4.职 责(无)

    5.标准

    5.1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实施产权、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5.2     向社会公开医院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5.3     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5.4     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5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5.6     医院应设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运行程序与体制,制订的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至少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要求。

    5.7     医院应有专门机构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6.流程

    按要求准备好公开资料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以不同的形式公开认真按照所公开的承诺办事在公开过程中收集职工意见并改进工作将公开后的资料建档保存备查。

    7.表单(无)

    8.相关文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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