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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市口腔医院总院1-3层男女卫生间改造工程谈判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次数:8878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F9fsVTLkUNKs-dZZclZbA    提取码:p45o 

    镇江市口腔医院总院1~3层男女卫生间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镇江市口腔医院总院1-3层男女卫生间改造工程 

    镇江华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3

    谈判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2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723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2429

    第四部分  采购要求                                         30—33                                

    第五部分  服务要求                                        34

    第六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549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口腔医院总院1-3层男女卫生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华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88-8号中建大厦12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916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口腔医院总院1-3层男女卫生间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299504.49

    4、最高限价:299504.49元,谈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镇江市润州区梦溪路总院内,改造建筑面积约为93平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装饰及安装改造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4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1年932021年910,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华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88-8号中建大厦1206室)。

    方式:接受现场获取和电子获取(请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供应商领取登记表》并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4)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191613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9161400(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口腔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81号 皮肤病防治所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9161400(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口腔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81号 皮肤病防治所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口腔医院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踏勘现场:

    联系人:贺工      联系方式:18052811866

    时间:2021年9月13日 上午10:00

    地点: 镇江市口腔医院(运河路81号)

    各供应商需进行必要的项目实施地的现场勘测,如有疑问应在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疑问,则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未在现场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的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镇江市口腔医院

    地  址:镇江市运河路81号

    人:贺工

    联系方式:1805281186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镇江华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88-8号中建大厦1206室

    人:

    联系方式:13852916533

       箱:87008937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852916533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镇江华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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