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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6.09    浏览次数:3377

    镇江市口腔医院口腔数字化印模仪采购公告

     

    镇江市口腔医院的 镇江市口腔医院口腔数字化印模仪采购 招标项目已获批准。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口腔医院的委托,作为镇江市口腔医院口腔数字化印模仪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口腔医院口腔数字化印模仪采购

    2.项目编号:ZJSKQYY-(2025)公字第006号

    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4.本项采购预算为:195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主要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镇江市口腔医院口腔数字化印模仪采购,采购数量:1台,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8.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2025691700(北京时间)——202561617:00(北京时间)

    响应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栋门面房103

    响应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4:20(北京时间)

    投标有效期: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90天

    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5年7月2日14: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幢门面房103室

    九、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媒体:镇江市口腔医院门户网站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口腔医院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81号

    联系人:徐主任           

     话:0511-855813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合山居1栋门面房103

    联系人:朱洪俊

     1377555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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