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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口腔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21    新闻来源:镇江市口腔医院   浏览次数:8331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外出进修管理工作,加快优秀人才培养,全面实现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的发

  展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全院外出进修人员。

3.定义(无)

4.职责 (无)

5.标准

  5.1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

5.1.1 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能服从医院及科室的领导。

5.1.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从事本学科或专业工作满2年;具有本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3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5年;具有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7年(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由毕业后参加本专业工作起计算至申请前一年年底止)。

5.1.3 上年度年终考核在合格或合格以上,全年未发生过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或因医疗投诉而受到经济处罚。

5.1.4 能完成院内及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全年三基考核合格,无考试作弊记录。5.1.5 在各级部门医疗质量检查中,无严重违反医疗质量标准的行为。

    5.2 申请外出进修学习的优先条件:

5.2.1 上年度年终考核优秀或获得省市级荣誉者。

5.2.2 积极开展和引进新技术项目,为医院的两个效益作出积极贡献的医务人员。

    5.2.3 市科技局科研课题立项或取得科研成果。

    5.2.4 经济效益列全院前3名的医务人员。

    5.3 申请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

5.3.1 外出进修的选派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原则上由个人提出申请,科主任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梯队建设要求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合理选派人员并确定进修单位及进修方向。

5.3.2 申请进修人员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如实填写《进修申请表》,由所在科室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教科审核、备案,分管院长签字。

5.3.3 医院审批同意后,申请进修人员与医院签订《外出进修学习协议书》,由个人或医教科与进修单位联系接受进修事宜。

5.3.4 每年1月至3月为科室申请外出进修时间,逾期医教科不接受申请。

    5.4 申请进修人员的绩效考核及福利待遇:

5.4.1 外出进修人员所需费用(学费、宿舍住宿费)凭据报销。进修期间的教材、讲义、课本费用及其他非医院计划安排学习的费用均自理。

5.4.2 进修期间,按正常享受原工资待遇以及重大节日的医院福利,不再享受奖金以及与绩效相关的福利待遇,医院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进修补贴。年终奖除与绩效相关的部分不予享受外其余正常发放。

5.4.3 培训或进修期间,每期可报销来回车旅费1次(限火车)。

5.4.4 进修一年及以上者,不再享受年休假。进修一个月以上,不足一年者,进修期间按月均休假扣除。

    5.5 进修人员的管理:

 5.5.1 外出进修人员严格服从进修医院管理,遵纪守法,依法执业,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各项操作。

5.5.2 申请进修人员必须服从医院与科室管理,严格按照《外出进修学习协议书》的内容执行,严禁擅自对学习内容、时间和目的进行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逐级申请,否则医院将随时取消进修资格。

5.5.3 如因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上学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

 5.5.4 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满后三天内,必须回医院医教科报到,以便及时安排工作。同时以书面形式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由科主任签字,交医教科存档,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5.6出境培训学习的管理

5.6.1 医院将根据实际需要,选派技术骨干出境学习重点发展的医疗技术。出境进修学习的必备条件、优先条件及程序同上。具体由院管会集体讨论决定。

6.流程(无)

7.表单

  7.1 《进修申请表》 见附件一

8.相关文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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